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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五跟一位大學同學碰面敘舊,順便了解一下在大學教書的實況。說到他有位導生因為對自己唸的科系實在是提不起興趣所以想休學。至於他當初選這個系的理由,純粹是因為物理不好。總之,同學最後請他去學校的諮商中心談談,結果學生第二次來找他就是帶著家長一起來請他簽休學同意書。我就在想,如果是我,該怎麼處理才能幫助到這位學生。我想,我會對學生這麼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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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學是個困難的決定,我想你也是下了很大的決心與勇氣,這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到的。現在面對問題並不算晚,但我希望你再思考一下下面兩個問題。首先,你休學之後打算做什麼?再者,你究竟是純粹不喜歡這個科系,還是本身就不想唸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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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起因於朋友轉了一篇捐發票若降,千萬特獎擬取消的新聞,在噗浪上聊了起來,話題演變到代議制度與投票這上頭來,需要進一步的說明。再加上今天終於把一份技術文件寫完了,有點時間,就來寫一篇囉~

先問一個問題,如果今天法案通過與否全都由全民直接投票決定,這樣好不好?

乍聽之下很好,因為這是最沒有被扭曲的民意(理論上)。但仔細想想真實運作的情況,可能就不是那麼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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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必須承認在看過中醫之前自己一直存在著偏見,總有中醫是落後、不科學的印象。話說我第一次看中醫是因為無名指脫臼(請見脫臼人生)。檢視傷勢的是一位接骨師。端詳傷勢後,我以為他就要施展"神技"了,想不到他卻說:「先照個X光片吧」。我有些驚訝,不知何時中醫也玩起這一套了。接骨師審視手中的X光片,看在眼裡,這景象其實蠻突兀的,有些類似外國人穿唐裝那樣的感覺。他的技術很不錯,手指一下就接回去了。若要我想像死而復生是什麼感覺,我猜大概很像骨頭接回去的那個瞬間吧。處理脫臼部位對於中西醫應該都是輕而易舉。讓我驚訝的並不是這個,而是後續的療程。

在這復健的療程中我做著一些五花八門的治療。中醫診所都有種裡頭裝滿各式草藥的燒瓶,不停的冒著蒸汽。其中一種治療是用這蒸汽蒸薰受傷的關節部位,與熱敷很類似。還有種用艾草做成,約五元硬幣粗的棒子,點燃後會像香一樣慢慢燃燒。有種治療就是用這艾草棒燃燒的熱度去薰烤受傷的部位,算是前種熱敷的加強版。除了前兩種感覺比較傳統的療法,還有電療與紅外線。接觸到紅外線的部位感覺熱熱麻麻的,算是介於電療與熱敷中間的治療。坦白說我不清楚每一種療法的個別功效,但整個加起來就是有效。事實上,無名指是我唯一恢復到100%的脫臼部位。雖然拿無名指與肩膀相比有些不公平(肩膀聽說是最容易脫臼,脫臼後也不容易好的部位),但手指復原到我分辨不出脫臼前後的差異卻是事實。除了上述的治療,我也因為腳踝扭傷而嘗試過針灸。實際上針灸與我的想像差很多。針灸大概是為了刺激穴道,做這種治療時醫師多半要尋找一下穴位,因此針插進去後醫師多少會轉動手中的針。奇怪的是我只有皮膚感受到針的存在,醫師在尋找穴位時肉體完全沒有感覺,好像皮膚之下一片空洞,肉體不存在似的。

然而真正讓我拜服的是中醫治好了困擾我許久的鼻過敏。這鼻過敏是在國二時因一次感冒久治不癒造成的。沒得過鼻過敏的人大概很難了解這種病的痛苦。鼻過敏死不了人,但只要一接觸到過敏原,例如冷空氣或灰塵,就會讓你狂打噴嚏+狂流鼻水。不僅擤鼻涕的聲音很擾人,鼻水狂流有礙觀瞻,鼻塞時更是無法思考。嚴重的時候每天都會用完一整包衛生紙,一到冬天,苦日子就來了。期間也常去看耳鼻喉科,但吃了藥症狀就減輕,不吃藥就復發,從來沒有根治過。(所以感冒真的不要拖,兩三天還沒好就趕快去看醫生,一但拖到兩個禮拜就會變成過敏性的鼻炎或咳嗽,處理起來付出的代價更高。)某次回診看手指傷勢,醫生把脈時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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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日子思考了許多教改的問題。為了釐清自己的思緒,我認為有必要再確認教改的目的是什麼,因為這是事情的原點。問得仔細點,我對什麼樣的社會現象感到不滿,而這些現象是可以透過教育改變的?

一、思想箝制。我認為每個人都有選擇價值觀的自由,希望透過教育的力量打破目前社會獨尊單一價值的現況。而要進行思想解放則必須賦予個人思考的能力,有了思考的能力便能進行價值判斷,從而選擇個人認同的價值觀。雖然目前的情況比起我之前唸書時改善不少,但仍有許多改進空間。

二、雙重標準。社會上有許多衝突來自雙重標準。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或是立場不同標準也跟著不同,之類的事屢見不鮮。許多人並沒有意識到表面上不同的兩件事,骨子裡其實是相同的,因此對於實際內涵相同的兩件事有著不同的標準。其實很多時候只要試著站在對立的一方去想,行事準則便會自然浮現。做不到通常是因為人被自己的情感所蒙蔽。這種衝突很難透過文明的方式化解,因為這大多是由於人的不理性所致,而教育可以使人變得理性。當然,若社會上就是有人刻意運用雙重標準製造衝突,則沒有任何辦法可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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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友Ansel看了我之前寫的危險心靈讀後感,特在他的網誌上發表一篇芒果術作為回應,並希望我能給些意見,so here I am。回頭看了看自己之前寫的文章,實在很刺眼。怎麼說...總覺得情緒性的字眼很多,非常的憤世嫉俗,情感似乎永遠在某種極端的激發態。也許是因為剛看完該書而立刻寫下的文字,故情緒仍較為激動。不管怎說,現在是盡量避免寫出那樣的東西了。

看了好幾遍芒果術,我能夠理解Ansel想要表達的東西,但就是覺得有某處怪怪的。該篇文章大意是說作者從與爸爸種芒果樹的經驗體驗到,若要果樹結果纍纍,在果樹尚未長大前不能放任亂長。由這體驗,Ansel進而得出若要讓孩子走的久走的遠,小時候的一些規範與限制是必要的。因此,在少不經事的當時眼中看似無意義的校規,好比禁止男女交往與髮禁等,如今回過頭來看仍是有意義的。

Ansel說我認為校規是無意義的東西其實有些言過其實,校規並不是沒有意義,但有非常多非常多的校規是真的毫無意義。學生有受教權,我認為校規的存在就是為了保障這種權利。例如上課喧譁這種行為應當加以規範,因為這妨礙到其他想聽課的學生。但是,與此權利無關的事項都不應加以規範(因為我認為奧坎剃刀是很好的原則)。反過來說,若沒有這規範,學生的受教權便會受到妨礙的,我們便應當加以訂定。此外,教育的主體是學生,但校規的訂定從來只看校方的考量,學生都沒有參與其中,感覺校規變成一種管理者方便行事的東西。我一直認為這是很詭異的事情,就好比請一堆外國人來立台灣的法律一樣荒謬。雖然青少年下的決定也許沒有成人來的明智,但說他們沒有判斷能力也未免太小看他們了。況且,若是說判斷能力不好,不是更當加以訓練才是?不過,上述這些都是在學生有受教權的前提下得出的結論,實際上學生除了有受教育的權利,還有學習的義務。將這義務納入考量,情形就會變得很複雜。因為若校規是為了保證所有學生都學到他們所必須學習的,那其實規範就可以無限上綱。感覺這權利與義務存在著根本的矛盾,我目前沒想到一個好的原則可以同時兼納這兩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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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將公平賽局的讀後心得(公平賽局:一個經濟學家對公共事務的觀點)post在ptt的書版後,有幾位版友發表了不錯的意見。這篇文章摘錄了這些回應,以及我對這些回應的看法。這些看法之後也許會改變,也許會加些新的東西,不過就等那時再說了。

首先是關於稅制的討論。在上篇文章中我提到了贊成單一稅率的理由,有個原因是富人用的資源會比窮人多。針對這個原因,版友plamc舉了些窮人用的比富人多的例子提出他的懷疑。我認為富人用的資源會比窮人多是基於一個單純的理由:富人與他人的互動要比窮人與他人的互動多; 與人的互動越多,要消耗的公共資源也越多。舉例來說,富人與他人會有各式的財產(動產、不動產、有價證券)交易與轉讓等活動、還有因這些活動而與他人產生糾紛,需要透過法律解決,這些都要耗費社會資源。可以想見窮人不太有機會進行這類活動。不過plamc說明了一件事,就是有時窮人會用的比富人多。對於之前的假設(富人用的比窮人多),目前我持保留態度。這是個需要計算與研究的問題。

至於稅制,plamc認為單一稅率與累進稅率一樣是懲罰生產力較高的人,只是負面效果沒有那麼大。如果要公平,應該是人人繳一樣的稅,然後耗費公共資源的部份,像高速公路或機場等,採「使用者付費」即可。對此,在原來的假設沒被否定的情況下,我仍然維持原看法。我認為單一稅率是兼顧到公平與效率的折衷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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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續著上一篇,這篇要談論的是教改的成敗,但目前我只針對一綱多本、補習班盛行、以及學歷至上這三點來論。

一、一綱多本

我想教改的最終目的是希望透過教育的力量打破目前社會獨尊單一價值的現況,其理念為每個人都有選擇價值觀的自由。而要進行思想解放則必須賦予個人獨立思考的能力,有了獨立思考的能力便能進行價值判斷,從而選擇個人認同的價值觀。教材的內容通常代表著某一種特定的價值觀,因此基於這個理念,每個人有選擇教材的自由。最後的決策便是開放教科書市場以及一綱多本。這項政策實施後主要的爭議我認為不在於該教什麼,而是該考什麼很難訂定一套標準。雖然這多少違反教改的理念,不過為了人才篩選還是應該明訂考試的範圍。考試範圍的訂定,只能尋求社會內部的最大共識。對於最近北北基決定違抗教育部,走回一綱一本的路子,我部份贊成部份反對: 我贊成為考試內容訂定標準,但反對限制教科書版本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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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幾年前有則新聞似乎是關於義務教育中公民與道德課的存廢。印象中有位受訪者認為 "當前社會世風日下,道德淪喪,我們應該恢復(或是加重,我忘了)公民與道德課"。我聽了只覺荒謬可笑。如果跟學生說要乖、在學校應該要聽師長的話、要遵守團體規範,他們以後就真的這麼做,那就天下太平了,要警察與法官何用?! 這種不切實際的期望無異於緣木求魚。

話說這個爭議肇因於九年一貫把「道德」課拿掉了。其理念是認為品德教育應該融入在各領域中,學生該學的不是單一的標準,而是道德的形成,以及個人在群體之內的角色(此段話節錄自PTT板友memes在教育版發表的文章"教改究竟是哪裡失敗?")。我認同這個理念,畢竟人與人之間的相處與進對應退還是只能從生活中學習,而且社會內的不同團體對於道德規範的認定還會有差異,這沒辦法訂出一套標準。

我認為真正該教給學生的,不是要乖,要聽話,要遵守規範這種高調,而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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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有個同學在msn上跟我說他很悶
為什麼悶?因為馬英九被判無罪,他覺得超扯
就這問題上我們交換了些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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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來有個奇怪的現象是,常有人說多個碩士學歷薪水加幾千塊之類的話
我認為,薪水應該由工作內容決定,而不是學歷
如果這是因為碩士會大學生不會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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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不聊八卦,講點正經的

聽到這件事我第一個反應是「又發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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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說是與天主教和基督教一同長大的
幼稚園讀的是天主教的幼稚園,小學讀聖心,一所天主教學校
國中與高中讀光仁,也是天主教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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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久以來我一直不懂的一個問題是何謂(人的)物化
就字面上來看,物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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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要說的雖然跟種族歧視無關,卻是我認為很有趣的個人觀察
每個種族的風土民情各不同,依照我有限的database將之大略劃分,可分成下面四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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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完,總算是有時間來寫一些東西了...
如果你問我英國有沒有種族歧視,我會說有
然而實際上這是個遠比"有"或"沒有"還要複雜許多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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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標題我實在不知該怎麼下
Anyway, 在'MERRY' me那篇裡的照片,其實不是最初的作品
鑒於上次做"Alf love Sally"那張照片的經驗,為了避免寫出來的字很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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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了A君對官員的申訴,以及商家對A君的回覆,實在是讓我直搖頭

首先說A君對官員的申訴。申訴的主要訴求是該官員態度惡劣,這點我不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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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續著"禮券、申訴、誤解"這篇,在此篇我要講的是我在語言文字的認知及使用上的一些想法
以我看來,A把兩句話弄混了
就是 "X為真",與 "我認為X為真",是兩句不同,而且沒有邏輯關連的話。(X是某個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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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在國外的這幾年,使我有機會跳脫中文的環境,用另一個角度看待自身的中文。

我相信有很多人會認為英語很難學。以我自己來說,我覺得難學的原因是我搞不懂一些文法上的區別,像是為什麼要分這麼多種時態。這些時態間的差異,我(以前)無法體會。外國人認為中文很難學這檔事,身為一個中文的使用者,我以前實在是難以理解。中文的文法遠比英文來的簡單,甚至可說是沒有文法,而且使用中文所需的單字量又遠遠少於英語,那中文究竟是哪裡難學?我到最近才發現,原來中文難學的原因,正是因為沒有文法(或者說文法過於簡單)。像我曬棉被這句話,很清楚的是主詞(我)對受詞(棉被)做一個動作(曬)。然而,在高行健的'沒有主義'一書裡舉了一個例子:所謂"我曬太陽",究竟是太陽曬我,還是我曬太陽?這句話正確的理解是受詞,太陽,對主詞,我,做了一個動作 -- 曬。於是,問題就來了。那我看到一句中文,如何知道是主詞對受詞做一個動作,還是受詞對主詞做一個動作?對於這種主受詞語順變化的規則,我完全無法掌握。雖然在大部分的情況下,是主詞對受詞做一個動作,但這種不規則變化在中文實在太多,只能硬背。再者,中文裡動詞並沒有時態與詞性的變化。這固然大大減少了單字的量,然而,在中文裡要表示時態,只能透過語氣或一些副詞,而這卻比文法更加難以捉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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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做為一種溝通的工具,其學習,
根本上還是得透過人與人之間的交流來達成
在課堂上的教學,尤其是東方的,傾向單方面的施(老師)與受(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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