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期貨公司的網站都有介紹選擇權的概念,故此就簡單敘述。選擇權是一種期貨的衍生性商品,交易的是買入或賣出一口台指期貨的權利,而權利又分為買權與賣權兩種。買權指的是在到期日時以某個價位買進期貨的權利,賣權則是以某個價位賣出期貨的權利。交易又分為買方與賣方。賣方有履約的義務,而買方則有權決定要不要叫賣方履約。好比說某種商品的價格是10000元,某甲向某乙以100元購買在三個月後以11000元買進此商品的權利。假如三個月後該商品的價格為12000,甲仍可以跟乙以11000購買該商品(現賺1000)。如果三個月後該商品的價格為9000,那甲放棄這個權利,不用11000的價格跟乙購買是比較明智的決定(因為買了現虧兩千),那麼這時乙賺進100元。這是買權的例子,賣權的例子就是某甲向某乙以100元購買在三個月後以9000元賣出此商品的權利。假如三個月後該商品的價格為8000,甲仍可以向乙以9000賣出該商品(現賺1000)。若三個月後該商品的價格為9000之上,那麼乙賺進100元。選擇權大致是這樣的一份合約,註明買賣兩方的權利義務。

以交易量最大的台指選擇權來說,有各種不同的履約價,好比5500、5600、5700的買權或賣權。5700買權的意思是,你在到期時能以5700的價位買進一口小台指,而5500的賣權是你在到期時能以5500的價位賣出一口小台指。小台指與選擇權的一個跳動點都是50元新台幣。以今日(2009/04/16)5500賣權的結算價83點來說,要買進一口這樣的賣權要花83×50=4150元新台幣(再加上手續費跟交易稅)。若到期時台股指數是5300,那麼就可以獲得(5500-5300)×50=10000元新台幣,再扣掉買入該賣權的成本4150,賺入6850元。若到期時指數在5500以上,那麼4150元全部泡湯。或者,你也可以選擇賣出5500的賣權一口,可以立刻收到4150元的權利金(要扣去手續費跟交易稅)。但為了保證你有履約的能力,賣方與期貨交易者相同,必須押一定的保證金。若到期時指數在5500以上,那麼4150元全拿。若指數在5300,則必須付10000元新台幣。扣掉收到的4150元權利金,還賠5850元。保證金會不時調整,請上台灣期貨交易所網站察看。該網站有非常多的資訊,像是三大法人的每日進出,期貨交易者必看。台指期貨於每月的第三個星期三結算。

期貨交易的好處是自由,隨時隨地都可以做多跟放空,建立的部位也可以隨時平倉,不像股票交易只有信用交易戶才能當沖。而放空股票還必須開信用戶,開了信用戶若沒券還是空不到。能不能從期貨交易賺到錢只跟自己看的準不準有關,與大盤漲跌無關。如果你看漲,就買進期貨/買權,或是賣出賣權。若你看跌,就賣出期貨/買權,或是買進賣權。

一般期貨商的網站對於選擇權的交易策略都有介紹。從理論上來說,那些敘述都是對的,但我對買進買權/賣權的敘述很有意見。如果看多,你可以選擇買進買權或賣出賣權。總的來說,一般期貨商對於買進策略的描述多半是風險有限(最多權利金歸零),但上檔無限,因此獲利無窮(買權是如此,但股市最多跌到零,因此賣權的獲利其實還是有限的)。而賣出策略的最大獲利就是賣出時所獲得的權利金,但上檔無限因此虧損無窮。乍看之下買進策略比賣出好太多,但我覺得這是期貨商為了賺手續費的陰謀。因為賣出要押保證金,而保證金的金額通常要比買進一口同樣點數的選擇權的權利金多好幾倍。因此,若一筆資金足夠當賣一口選擇權的保證金,那用同樣ㄧ筆資金則可買進4~5口,因此期貨商能賺的手續費就有數倍的差異。而且那些敘述指的是不停損停利的情況,問題是做期貨交易的有誰不停損停利?不停損停利,幾百次都不夠死。買進策略的確可以享受在短時間內翻倍的快感,但這其實是很不利的策略。

選擇權的價格包含內含價值與時間價值兩部份。內含價值指的是若該權利現在履約,可以獲得的利益。例如今日(五月份)5900的買權收盤價為306,而今日台股收盤指數為5997,那麼該檔買權的內含價值就是5997-5900=97點。那剩下的209點是幹什麼的?這209點就是時間價值。為了說明時間價值,我再舉個例子。6300的買權今日收盤價為120點。如果你現在實行履約,能拿到的錢是零,沒有任何價值,那為什麼這樣的東西還值120點(6000元)?因為,儘管現在履約沒有任何價值,但只要到期結算時指數到6300以上就有履約價值,到6420點以上就開始賺錢。而從現在到到期還有五個禮拜,在這五個禮拜內,指數上6420的機會有多大?對於這樣的機會,大家願意用120點來買,這就是時間價值。

時間價值會隨時間慢慢流失,而且離到期日越近,時間價值流失的越快。現在離到期日大約有一個月的時間,同樣以6300的買權為例,假若三天後就要到期了,你願意用120點來買嗎?肯定不會,因為指數只剩三天來上攻,就算真的攻上大概也不會超出6300太多。因此,這個時候,6300的買權你可能只願意花3~40點來買。因此時間越少,選擇權的價格就會越低。如果明天指數在6000這邊混了一天,指數還有23個交易日來上攻,機會大概只減少了24分之1,因此6300的買權價格大概只會跌個3~4點。但如果是只剩三天就要到期,結果明天還在6000混了一天,那這買權價格肯定跌的很兇,因為只剩兩天來攻了,機會足足減少了三分之一。我之前說買進其實是很不利的策略,原因就在這。影響選擇權價格還有一個因素是波動率,波動率越高,價格就越高。不過這邊就不細談了。

曾經有人問過我一個問題是,就算說你看的很準,從交易中狠撈一票,但這樣的行為對社會又有什麼貢獻?我覺得我當時的回答並不是很好。仔細想過之後,我認為是這樣的:首先,期貨與選擇權其實是一種避險商品。買進股票或放空股票的人為了減少股市波動的風險,因此會在期貨市場反向操作。假如我手中有一百萬的股票,我可能會賣出一口台指期或是買進幾口賣權。如果市場確實按照預期的方向走,那麼股票這部份會賺錢但期貨這部份會賠錢。不過保險就是這麼一回事,拿一部份的潛在利益來規避部份風險。也就是說賺的時候不會賺這麼多,但賠也會比原來賠的少。我在期貨市場交易,承擔了避險者不願承擔的風險,收取他們一部份的利益本來就是理所當然的,這就是保險金。其次是投機者。期貨市場的存在目的是避險,但若在這市場裡的人都要規避風險,那風險是要轉嫁給誰?因此需要投機者,也就是願意承擔風險的人的存在,而且投機者的數目必須要比避險者多很多,風險才能有效分散。沒有投機者的市場,就沒有流動率。沒有流動率的市場,就一點用處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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