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將公平賽局的讀後心得(公平賽局:一個經濟學家對公共事務的觀點)post在ptt的書版後,有幾位版友發表了不錯的意見。這篇文章摘錄了這些回應,以及我對這些回應的看法。這些看法之後也許會改變,也許會加些新的東西,不過就等那時再說了。
首先是關於稅制的討論。在上篇文章中我提到了贊成單一稅率的理由,有個原因是富人用的資源會比窮人多。針對這個原因,版友plamc舉了些窮人用的比富人多的例子提出他的懷疑。我認為富人用的資源會比窮人多是基於一個單純的理由:富人與他人的互動要比窮人與他人的互動多; 與人的互動越多,要消耗的公共資源也越多。舉例來說,富人與他人會有各式的財產(動產、不動產、有價證券)交易與轉讓等活動、還有因這些活動而與他人產生糾紛,需要透過法律解決,這些都要耗費社會資源。可以想見窮人不太有機會進行這類活動。不過plamc說明了一件事,就是有時窮人會用的比富人多。對於之前的假設(富人用的比窮人多),目前我持保留態度。這是個需要計算與研究的問題。
至於稅制,plamc認為單一稅率與累進稅率一樣是懲罰生產力較高的人,只是負面效果沒有那麼大。如果要公平,應該是人人繳一樣的稅,然後耗費公共資源的部份,像高速公路或機場等,採「使用者付費」即可。對此,在原來的假設沒被否定的情況下,我仍然維持原看法。我認為單一稅率是兼顧到公平與效率的折衷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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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說不知恰不恰當,我似乎有著容易脫臼的體質(這算一種體質嗎?),小時候就有這種傾向。小學時,只要盤腿坐久了,膝蓋裡的骨頭就很容易飛出去。不過瞬間又會回來,因此我也不以為意。但隨著年紀漸長,這“瞬間“有越來越長的傾向,到後來還得用手去喬一下小腿的姿勢骨頭才會回去。意外的是,這其實不痛,只是膝蓋飛出去的那條小腿不能動罷了。雖然很接近脫臼,我想這些大概都不能算是。
我第一次脫臼的部位是在左手的無名指。在大學系上籃球賽的某場比賽,我在防守時試圖用左手把對方的球拍掉,過程中左手碰到對方的身體,在那個瞬間手指頭應該就已經脫臼,但實際是過了約莫六七秒才察覺到左手怪怪的。乖乖一看不得了!無名指上面那節竟然整個往小姆指的方向彎,與下面那節呈90度。沒多久就變得非常痛,冷汗直流,幾乎快要休克了。脫臼可能發生在身上任一個關節,相同的是痛起來都絕對要人命。同學趕緊將我送到一家中醫診所接回來,這是我第一次看中醫。
現在回想起來,我真的因為籃球而受過許多傷。不消說因為踩到別人的腳(或是被別人踩到)而造成無數次的腳踝扭傷,還曾被籃球打到右臉造成顏面神經痲痹。第二次脫臼,還是因為籃球。應該是碩二下的某個晚上,我們一群同學約在交大打籃球。肇因於我與某個人爭球,他兩隻手都握住了球並把它夾在腋下,而我握住球的右手就這樣被他夾在身體與球之間。接著他一轉身,我的右肩就飛出去了。我並沒有要怪他的意思,發生這種事不是誰的錯,畢竟運動場上常有意外,碰到只能自認倒楣,但那位同學非常機車。平常人碰到這種事都會問對方怎麼樣,但他不聞不問好似根本就沒發生這回事,究竟是什麼意思?是說在他眼裡這是家常便飯,還是活該你要跟我搶球?真他媽個冷血狗畜生(如果在台灣槍枝是合法的,我當時可能會帶把槍回來把他幹掉)。平時交大學生來我們學校搶妹不說,如今又發生這種事,再加上歷年梅竹賽的積怨,新仇舊恨已經累積到MAX滿點啦!(上面是說笑的,別認真,我真的沒有針對交大同學的意思,但對那位同學很不諒解是真的。)
脫臼並不是把關節接回去就沒事了,復原差不多需要120天的時間,期間要不斷回診做復健。治療第一次脫臼時中醫給我的經驗相當好,因此這次想試試看西醫。我不能同意「好奇心會害死貓」這句話更多了。當初會試西醫只因好奇,想看看不同的可能性以及中西醫在骨科治療上的高下。然而拿自己的身體做實驗,失敗了,賠上的可是自己的健康。這次的治療,是一連串災難的起點。復原的狀況挺差,右肩的關節就是“鬆鬆的“。直到現在我對那位醫生的一句話印象很深刻:「第一次脫臼後,會發生第二次脫臼的機率是75%; 如果發生了第二次脫臼,發生第三次的機率有98%!」人總是以為自己會是那少數特例,但最後往往成為統計結果中的一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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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的作者為Steven E. Landsburg,是關於一個經濟學家(也就是作者自己)如何看待公平、稅制、人口、債務、歧視、環保等公共議題。公平是本書對各項議題的討論所採取的立足點,本書的所有論述,均從對等原則1出發。本書的結構大致是先提出在各種情境下我們所認為的公平原則,接著再反問讀者「這真的公平嗎?」
本書對上述議題給出了與一般人不同的觀點。好比歧視的議題,除了逆向歧視(與與生俱來的特質有關,例如性別、種族)外,特別提出了很容易被人忽略的單邊歧視。單邊歧視是指你會不會受歧視端乎你的社會地位。書中舉了房東與房客的例子。房東不能因為房客是某個種族的人便拒絕租屋,這原則聽起來很合理,也符合一般人的見解。(話說這類規範似乎隱含了房東的地位比房客高,因此要將房東拉到與房客同等層次的意味在,儘管在法律上兩者的地位是對等的)。然而,房客卻可以依照自己的喜好(包括性別、種族)自由選擇跟誰租屋。在租賃這件事上頭,房東與房客所受到的法律限制是不對等的。如果房東有出租房屋的義務,那麼我同意房東不能因為房客的種族或性別等因素而有差別待遇。但租屋這件事其實只是個交易,如果房客可以因為房東的性別或種族等因素拒絕租屋,那房東為何不可以?把這對等原則套用在雇傭關係,我們會得到老闆有權利因為應徵者的性別或種族而拒絕雇用,因為老闆沒有給予工作的義務。雖然有歧視的人一定會因為這歧視而蒙受損失,從現實的角度來看,抱持這種態度是愚蠢的。但我們可不可以就此強迫房東或雇主將自己提供的機會開放給所有人?在這議題上我同意本書的觀點,而這也推翻了我以往對這些問題的看法。然而若真的採用這些觀點,似乎又會引發許多社會問題,諸如"你為什麼給他不給我?!"這類的抗議與抱怨大概會排山倒海般地湧現。(不過這類抗議與抱怨的正當性其實是值得思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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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日不知為何問了老婆有什麼日劇的主題是有關物理學家的,她苦思許久始終想不出來,只得說:
「好可憐喔,你們這群人沒人要理耶~」
真是死沒良心的。但最後她還是不負娛樂通的稱號,說了一部日劇神探伽利略。我蠻喜歡這部日劇,嫌疑犯X的獻身上映時也蠻想去看的(而且"天才物理學家 vs. 天才數學家"的slogan有吸引到我)。關於這部片
成英姝寫了篇「數學家與物理學家之不同」。她的友人A認為"物理學家要藉由實驗進行實證,而數學家是在腦中進行演算過這件事便完成了。這種本質差異使得物理學家多半有數學家沒有的氣派,而數學家則很宅的樣子"。老婆聽了只冷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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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要做什麼?“,經過了一整個禮拜的重感冒,大病初癒的我走在樓梯上,腦中出現了這個問題。這個問題可能伴隨著早上拉第一泡尿第一陀屎、今日的第一杯咖啡、早餐的氣味、或者在出門的途中浮現。總而言之就是在這樣的平凡時刻出現的平凡問題。當時腦海裡有三個選擇:
1.重新投入選擇權戰場
2.開始寫該投的三篇papers
3.玩好久沒玩的魔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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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跟阿鼻做了許久沒做的三杯雞,因為家裡沒有現成的薑,但有南薑,便想說做成泰式口味的算了。基本上三杯雞的香辛料是蔥薑蒜跟九層塔,但在這次的嘗試中,我們把薑用南薑取代,還加上香茅跟檸檬葉。
我們的材料如下:
1.九層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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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件者 泰式三杯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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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學與物理兩者對我來說是同樣地難以割捨
所以聯考填志願時,我是按照物理、數學、物理這樣的順序交錯。如果上了物理系,就去修數學系的課,反之亦然。當時填了台大物理、數學、清華物理、應數、純數五個志願。最後我去了清華物理。我是非常興奮的,因為我終於可以盡情地唸自己喜歡的東西了。
現在回想起來,大一是一段模糊荒唐的日子
剛上大學,尤其是從私立學校出來的我,宛如一匹脫韁野馬。再也沒有人規定我要這樣要那樣,於是我忘了初衷。書當然沒有好好唸,卻也沒有盡興的玩,對於社團我也沒有什麼熱衷。對於那段歲月我僅有的回憶只剩下熬夜打電動、看漫畫、吃宵夜 => 早上翹課的惡性循環。唯一比較有意義的是帶了物理營。
無力感充斥的大二
大二一開始便交了女朋友。對男女關係毫無經驗的我,對此有著美好憧憬。只是學業尚且應付不暇,更不用說處理兩人之間的難題而顯得左右支絀。大二那年的生活,感覺就是隨波逐流,被女朋友、作業、考試推著走。完全沒有自己的時間靜下來好好想一想。那時除了物理系的必修電磁、理力、應數外,還跑去數學系修了線代與代數。物理系與數學系的主修都必須花大量時間去思考。想當然爾在這情況下,想什麼都撈,一定是什麼都撈不到。物理系的主修不理想,而數學系的那兩科也只是低空飛過。面對這樣的結果,下學期我仍不死心選了代數。那時並沒有認清自己擁有的時間跟極限到底在那裡,只曉得一股腦的往前衝。最後也只得飛蛾撲火地被當了(說到這,真的不得不佩服玟璟!她物理數學雙主修,修了六門主科卻都修的好,只能以神來形容了)當然,以現在的角度看,這兩年的學習並沒有很認真。但以當時的情況來說我也是盡了力,結果卻不盡理想。這挫敗讓我不禁懷疑我是不是真的適合唸物理?覺得自己適合走這條路,是否只因自己不過是在小小的井裡而產生出的幻想罷了?
大三,轉捩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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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六年,對科學的關注與熱情轉到課業範圍內的數理化。要進行這三方面的課外閱讀,最直接的方法是看高中課本。這六年我對於數學的喜愛是一直持續的。大約國二的時候看完了高一數學。光仁國中部的學生好像只要前五個學期平均88分以上,就可以免試直升高中部。直升的名單三月就公佈了,因此到九月開學有整整半年的時間可以爽。多虧了這半年,我升上高一沒多久就把高中數學都唸完了。推導是都看得懂,題目也都會算,但其實那不過是會「符號操作」罷了,並不是真正的理解。
那時是會算微積分了,但我並沒有回到三年前在天文學卡住的地方繼續往下讀。因為化學科展的關係,從國二開始我的關注有很大一部份轉到化學這領域。光靠課內的知識去理解科展的實驗步驟是不夠的,因此在做實驗的同時我也從高中課本開始看上去。後來看了大學普化,還有一點有機化學。可是一路唸上來的過程中,總會有通則外的特例,要靠記憶的東西變得越來越多,疑惑也越來越多。若要形容的話,就是有種「搔不到癢處」的感覺。我隱隱約約意識到,如果要解決心中的疑問,還是得靠物理。因此大概在高二時,我就漸漸轉到物理這方向去了。
當初在數理化三科中,我對物理的興趣是最少的,因為它不像化學實驗會產生顏色的變化等等這般容易讓人看得見摸的著的趣味。會開始花時間在這上面只是因為在化學上碰到的問題最後還是需要物理解決。所以我現在會走上這條路,其實一開始不是因為真的很喜歡物理,而只是因為我需要。高二時買了Holiday的普通物理學,是我買的第一本原文書。但本人的英文是爛到一個誇張的程度,唸的進度非常非常慢,花了一整天搞不好還看不到兩頁,最後只得作罷。雖然很有決心但還是敗在英文上頭,心有餘而力不足啊。
國一的生活過的挺愜意,也交到些好朋友,但國二開始事情就一百八十度大轉彎。其中之一是換了班導。他對我們的學業要求很嚴格。這點我沒有意見,但我對他老是把「君子」、「無恥!」之類的東西掛在嘴邊要求我們感到非常厭惡。我一向很鄙視滿口仁義道德的人,因為這些人通常說一套做一套。班上的氣氛因此很壓抑,隱約中有股無形的制約存在。不論是學業或是美術我都感到非常乏味。有時在高中數學課本中看到對於同樣的問題有比較快、比較根本的解法,就會跟旁邊的同學說。那個時候很單純,並不知道在旁人眼裡這樣就是愛現,況且別人對這種事可能也沒有興趣(實際上是都沒有興趣)。或者別人來問我問題的時候會說「這很簡單啊」之類的白目話,也不知道這樣會讓人覺得很臭屁。這些影響一直持續到現在: 除非別人問起,否則我絕不說自己的學歷還有其他豐功偉業,若真得說我也是盡量輕描淡寫模糊帶過。我並不想被人認為高不可攀或難以親近。我知道自己很特別,但同時我也只是一個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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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篇跟下一篇,是關於國高中六年的經歷,我人生中一段備受壓抑的時光。
我說過我爺爺對私立學校有種偏執,因此他希望我在國高中這階段也唸私立的。他的選擇是光仁。若要進光仁,普通班需要抽籤,他認為太靠不住,所以叫我去考音樂班或美術班。樂器我可是一樣都不會玩,只能去考美術班。其實我對畫畫也一樣沒輒,唸小學時我沒去外面的美術教室上過課,有的僅是自身在小學六年美術課中學到的東西。要我用樂器拉出一段音樂我真的辦不到,但隨便畫出個東西的自信還有。雖然是美術班,但妙的是術科考試成績(好像)只佔全部的百分之四十。儘管畫的不好,也就這樣莫名其妙進去唸美術班了。
光仁音樂班算是老牌子了,外面的人聽到你唸光仁大多會問你是不是唸音樂班,但音樂班的學生只佔全校六分之一。其他六分之五的學生對這問題其實內心蠻反感的,隱隱約約有種被否定的感覺。而且音樂班跟普通班的教學大樓是分開的,平時很少接觸。再加上音樂班的學生比起普通班的比較不遵守學校服裝儀容的規
定。而有些人沒被抓到,看在普通班學生眼裡就是耍特權,儘管那些規定真的都是狗屎。因此種種,普通班的學生對音樂班的存在多少感到不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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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續著上一篇,這篇要談論的是教改的成敗,但目前我只針對一綱多本、補習班盛行、以及學歷至上這三點來論。
一、一綱多本
我想教改的最終目的是希望透過教育的力量打破目前社會獨尊單一價值的現況,其理念為每個人都有選擇價值觀的自由。而要進行思想解放則必須賦予個人獨立思考的能力,有了獨立思考的能力便能進行價值判斷,從而選擇個人認同的價值觀。教材的內容通常代表著某一種特定的價值觀,因此基於這個理念,每個人有選擇教材的自由。最後的決策便是開放教科書市場以及一綱多本。這項政策實施後主要的爭議我認為不在於該教什麼,而是該考什麼很難訂定一套標準。雖然這多少違反教改的理念,不過為了人才篩選還是應該明訂考試的範圍。考試範圍的訂定,只能尋求社會內部的最大共識。對於最近北北基決定違抗教育部,走回一綱一本的路子,我部份贊成部份反對: 我贊成為考試內容訂定標準,但反對限制教科書版本的使用。
不過我認為上述的爭議還是在於問題的表象,重點在於教科書編輯者以及老師的態度,而不在於一綱一本或一綱多本(不過以當時的時空背景,一綱多本是個突破點)。在我心中一本好的教科書應該僅對事實加以陳述,而不帶入編者自己的價值判斷。例如國文課本中對於人性的主張,可能這樣編: "孟子主張人性本善,荀子主張人性本惡。孟子是聖賢,所以他說的話比較有道理。"; 或者這樣編: "孟子主張人性本善,荀子主張人性本惡,揚雄主張亦善亦惡,公孫子主張無善無惡。" 後一本書僅介紹了各家不同的主張,但前一本書除了介紹孟子與荀子對於人性的主張外,還宣揚了某種價值判斷(孟子是聖賢->他說的話比較有道理->人性本善)。若是使用前一本教科書的學生,往後面臨社會“道德淪喪“的問題,可能就會訴諸道德教育(將他心中認定的“良好道德“透過教育烙印在人心中),如同我前篇文章一開始談到的那個例子。因為他相信人性本善,因此認為只要喚醒內心的良善面,問題便可迎刃而解。若是使用後一本教科書的學生,提出來的辦法可能就會五花八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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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幾年前有則新聞似乎是關於義務教育中公民與道德課的存廢。印象中有位受訪者認為 "當前社會世風日下,道德淪喪,我們應該恢復(或是加重,我忘了)公民與道德課"。我聽了只覺荒謬可笑。如果跟學生說要乖、在學校應該要聽師長的話、要遵守團體規範,他們以後就真的這麼做,那就天下太平了,要警察與法官何用?! 這種不切實際的期望無異於緣木求魚。
話說這個爭議肇因於九年一貫把「道德」課拿掉了。其理念是認為品德教育應該融入在各領域中,學生該學的不是單一的標準,而是道德的形成,以及個人在群體之內的角色(此段話節錄自PTT板友memes在教育版發表的文章"教改究竟是哪裡失敗?")。我認同這個理念,畢竟人與人之間的相處與進對應退還是只能從生活中學習,而且社會內的不同團體對於道德規範的認定還會有差異,這沒辦法訂出一套標準。
我認為真正該教給學生的,不是要乖,要聽話,要遵守規範這種高調,而是法律。
從現實面的角度來看,每個人都應該知道什麼事情
是社會所不容許的,以及面臨某些問題時,自己有的權利義務是什麼。更根本的是,因為法律是建立在社會的道德與價值觀之上,所以在傳授法律的內容、以及「我們為什麼要這樣訂定法律」時,其實就等同傳授在某件事情上,社會所採取的道德與價值觀、以及對於個人的期望是什麼,而且這道德與價值觀至少是社會上大多數人所認同的。依照組成份子的多寡,一個國家內部可以產生的關係可分為下面五類: 個人對個人、個人對團體、個人對國家、團體對團體、團體對國家。若是"公民"與道德課,應當著重前三類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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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的來說,2008是個非常糟糕的一年,不論是對我還是周遭的朋友,盡是沒有好消息。
今年有位朋友的媽媽發現罹患癌症,另一位朋友的媽媽過世了,而我自己跟死了也差不了多少。這一年我究竟做了什麼?簡而言之,我逃避了一整年,逃避自己的失敗。2008的種種,對我來說非常不堪,而這卻讓自己更想逃避,變成一種惡性循環。到最後,我連直視它的勇氣都沒有。決定在這裡吐露出來,是因為覺得自己再怎麼痛苦也要好好面對。唯有體認到自己的現況,才能脫離這困境並避免重蹈覆轍。
2007年年底,我終究還是沒能在這個時間點把論文改完。離開英國前其中一個examiner還跟我說他認為instrumental noise 在frequency domain的機率分布函數可能不是Gaussian。我幹爆了,這下可不只是response function。如果連機率分佈函數都有問題,那連怎麼分析數據都不知道勒。在這情況下,我回到台灣。
回到台灣第一件事情還是休息,玩了之前就很想試試的魔獸。挖靠,還真是他媽的好玩!廢了兩個月左右,真的是個容易讓人上癮的東西。後來還是因為心裡想著“真的不能繼續把改論文的事情擺在那邊放爛了!“,才避免沈迷在網路遊戲的世界。我完全能理解為什麼會有“魔獸怨婦“這個詞。其實在這段期間,我也曾在半夜趁老婆熟睡時偷偷爬起來玩,再趁老婆還沒醒的時候偷溜回床上裝著什麼事情都沒有發生。希望老婆大人在這邊看到我的告解後,能夠從寬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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