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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在國外的這幾年,使我有機會跳脫中文的環境,用另一個角度看待自身的中文。

我相信有很多人會認為英語很難學。以我自己來說,我覺得難學的原因是我搞不懂一些文法上的區別,像是為什麼要分這麼多種時態。這些時態間的差異,我(以前)無法體會。外國人認為中文很難學這檔事,身為一個中文的使用者,我以前實在是難以理解。中文的文法遠比英文來的簡單,甚至可說是沒有文法,而且使用中文所需的單字量又遠遠少於英語,那中文究竟是哪裡難學?我到最近才發現,原來中文難學的原因,正是因為沒有文法(或者說文法過於簡單)。像我曬棉被這句話,很清楚的是主詞(我)對受詞(棉被)做一個動作(曬)。然而,在高行健的'沒有主義'一書裡舉了一個例子:所謂"我曬太陽",究竟是太陽曬我,還是我曬太陽?這句話正確的理解是受詞,太陽,對主詞,我,做了一個動作 -- 曬。於是,問題就來了。那我看到一句中文,如何知道是主詞對受詞做一個動作,還是受詞對主詞做一個動作?對於這種主受詞語順變化的規則,我完全無法掌握。雖然在大部分的情況下,是主詞對受詞做一個動作,但這種不規則變化在中文實在太多,只能硬背。再者,中文裡動詞並沒有時態與詞性的變化。這固然大大減少了單字的量,然而,在中文裡要表示時態,只能透過語氣或一些副詞,而這卻比文法更加難以捉摸。

中文的這種自由固然給予創作更大的彈性來表達作者內心的感覺。當然,讀者究竟有沒有辦法體會到作者想表達的,又是另外一回事了。於是,每個人對同一句話的理解,往往變成各自表述。對於科技論文寫作,這就是一場災難。也許是我的國文底子不好,但我發現若要用中文來達到英文可以達到的精確度,則句子會變得更加冗長複雜並且難以閱讀(這時候就會覺得英文的子句是非常好用的東西)。

值得一提的是,我曾經對同學做了一個實驗 -- 用中文的方式來使用英語。例如,將一句話的主詞省略。這當然是不合英文的文法,而令人驚訝的是,他們仍然能夠理解我想表達的。

如今的我,處在東西文化的交界處徘徊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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