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將公平賽局的讀後心得(公平賽局:一個經濟學家對公共事務的觀點)post在ptt的書版後,有幾位版友發表了不錯的意見。這篇文章摘錄了這些回應,以及我對這些回應的看法。這些看法之後也許會改變,也許會加些新的東西,不過就等那時再說了。

首先是關於稅制的討論。在上篇文章中我提到了贊成單一稅率的理由,有個原因是富人用的資源會比窮人多。針對這個原因,版友plamc舉了些窮人用的比富人多的例子提出他的懷疑。我認為富人用的資源會比窮人多是基於一個單純的理由:富人與他人的互動要比窮人與他人的互動多; 與人的互動越多,要消耗的公共資源也越多。舉例來說,富人與他人會有各式的財產(動產、不動產、有價證券)交易與轉讓等活動、還有因這些活動而與他人產生糾紛,需要透過法律解決,這些都要耗費社會資源。可以想見窮人不太有機會進行這類活動。不過plamc說明了一件事,就是有時窮人會用的比富人多。對於之前的假設(富人用的比窮人多),目前我持保留態度。這是個需要計算與研究的問題。

至於稅制,plamc認為單一稅率與累進稅率一樣是懲罰生產力較高的人,只是負面效果沒有那麼大。如果要公平,應該是人人繳一樣的稅,然後耗費公共資源的部份,像高速公路或機場等,採「使用者付費」即可。對此,在原來的假設沒被否定的情況下,我仍然維持原看法。我認為單一稅率是兼顧到公平與效率的折衷辦法。

其次,我舉出了債務與現金不同的地方,並用以反對該書有關債務的評論。對此我所指出的地方plamc版友給出了個漂亮的回應:「政府債務跟人民的房貸是不一樣的東西,以本國貨幣計價的債務絕不會還不起...債務應該要分外債(欠他國的債務)與內債,外債確實需要擔心,但內債不是債,兩者不能混為一談...印鈔票與發行公債其實是同一回事(只是鈔票有乘數作用),都是在稀釋政府的信用,所以對已持有信用的人不利。由於未來的子孫不可能已經持有鈔票,所以對他們一點影響都沒有。」(此外他還提到一段很有意思的話來說明內債在怎樣的情況下會危害到子孫:「除非未來的政府有人搞不清楚內債不是債的原理,想"還債" 因而造成通貨大緊縮,那會造成經濟大蕭條...不過那也不是債本身造成的,是對經濟的無知所造成的災難」)

對於該書所舉的例子,plamc以"內債不是債"說明就很簡單明瞭。我猜作者選用那種方式應該是想強調算術的重要性。實際上算一算總比大家高來高去打嘴炮可靠多了。作者在後面的章節分別對債務、歧視、以及環保的問題做了一些計算,並且根據結果說明他認為在這些問題上採取哪種態度比較合理。然而,若作者用內債的概念來辯護他對債務的論點,那這些算術就會顯得多餘,而失去了他想強調的--算術的重要性。但是,不指出內外債應當加以區分,一般沒有財經背景知識的人(好比我)就會產生混淆。

而bx版友則對於此書的論點持負面看法。他認為「現今的社會原則是先追求正義、保障自由,再談平等。正義要擺在公平之前,因為正義原則是為了保障社會的存在...現代社會有很多的面向,但就公共政策或公共選擇而言,正義是最核心的概念,是社會能在暴力和資本無限擴張的威脅下,仍然持續發展至今的基礎。不談這個就什麼都會出問題...在一個公平的競爭狀態中,力量大者恆勝。於是最大的暴力團體、最大的資本家將可以奴役所有其他人,這樣的社會將會發生革命或自毀,公平原則最終也將跟著毀滅...現代社會是充滿著不公平的,但許多不公平之所以可以合理存在的基礎,是因為我們要保障弱勢的生存權,讓每個人都能擁有未來的希望,這樣社會才能永續發展...社會的一切,如果都用經濟學來看的話,是很可怕的事...很多社會的不公平、無效率、公共政策反覆,那些看起來不是那麼正確的東西,背後並不是那麼簡單的,不先有效理解存在的合理性,如何能夠正確思考其中的不合理性呢?...以公平來當作最基本的原則,實質上正是社會達爾文主義的代言人,怎麼看都覺得這種書在談的是一種很危險的議論,出版社為什麼要出這種書?」

乍聽之下似乎很有道理,但我認為這樣的言論才應當謹慎看待。首先,正義這個詞與真理相同,必須很小心使用。我從小到大聽過別人使用這個詞,絕大多數是為自己的言行或價值觀佔據道德上的正當性與優越。只要在正義的大旗之下,任何行為都可以被正當化。更重要的是,正義的內涵究竟是什麼,在上述文字中隻字未提。正義沒有一個絕對的標準,我的正義一定與你的不同,台灣的正義與大陸的不同,美國的正義與中東的不同...那究竟誰的主張才是正義?誰才有資格說什麼是正義?我們無法通過邏輯辯論的方式證明何者的主張較優。真的要在這些問題上分出高下,那就只能靠力量,那就會產生衝突,最終會還是演變成bx版友自己想要避免的情況。(其實我認為力量就是正義,只是我對力量的定義比較廣,不限於武力,凡是能使人屈服的都算。)

不過plamc與bx版友兩位都提到了很重要的一點,也是我之前想提的,就是不能純用經濟觀點來看待公共事務。我認為真正能為公共政策建立正當性的只有人民的意志,不論人民的決定看起來有多麼的荒謬愚蠢。我們可以用正義、公平、情感、或其他原因試圖說服他人,但這些都僅是考量的因素。某些人可能認為正義比較重要,有些人可能認為自由與平等應當擺在前面,有些人可能認為只有奇檬子重要、其他都不重要。但不管大家抱持什麼樣的理由支持某個舉措,都應當被尊重。只要我們決定要這麼做,這就夠了。(我所謂的尊重指的是儘管我們可能反對某個人的想法,但不能強迫他人改變或是否定其表達意見的自由。因此,bx版友認為本書不該被出版,我覺得是非常不恰當的,怎麼說這本書的出版都沒有妨礙到任何人。)

bx版友對此書抱持負面觀感,可能是因為他只看了我寫的心得而沒有看過書。其實這本書並不像他所認為的,是社會達爾文主義的代言人。此書只是談論什麼是公平,以及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待一些公共議題,但並沒有主張這些公共事務只能從公平或是經濟學的角度考量。另外,該書有舉個例子談到互助合作。作者假設有甲乙兩人需要做A與B兩件事,甲做A比做B來的好,而乙剛好相反。就算甲比乙更擅長做B(也就是說甲在各方面均勝出),甲選擇與乙合作仍然比自己單打獨鬥來的有利(對於乙的益處更是不用說了)。若是達爾文主義論者,大概會說這樣子的乙根本沒有存在的必要吧。總之,不論大家對本書內容是贊同或反對,我仍舊認為它算是本好書,至少它讓讀者動了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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